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
在劇中用到不少新聞中常見的法律用語 一起來透過戲劇了解這些法律小知識吧
「非常上訴」
糾正原刑事確定判決法律上錯誤。由檢察官或當事人,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,或由檢察總長直接向最高法院提起。

「法扶律師」
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提供的服務,為經濟弱勢民眾支付律師報酬,及相關訴訟費用並提供法律扶助,其一個審收入約二至三萬。

「交保候傳」
雖已交保,但偵查程序或刑事訴訟程序並未結束,因此交保之後,法官或檢察官仍可隨時以傳票通知到庭。

「告訴乃論」
必須要有被害者提出告訴,國家才會追究被告罪責的刑事案件。

「律見」
律師至監獄或看守所接見當事人,申請程序及規定各所稍有不同,但律見時長一般並無強制性規定。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