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就為大家解析這是怎麼一回事~
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,那甚麼叫做法定財產制呢?法定財產制最重要的一個特色就是會有所謂的【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】,也就是當婚姻關係消滅(離婚或死亡)或是法定財產制消滅(改為分別或共同財產制)的時候,夫妻雙方的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,剩下的部分再扣除雙方之差額,除了因為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或慰撫金,其餘平均分配。
太文謅謅了
我們就舉以下例子:A女婚後財產為300萬(包含繼承100萬之遺產),婚後債務100萬。B男婚後財產1500萬(包含慰撫金200萬),婚後債務500萬,那麼計算方式如下:

A女:300萬-100萬(遺產)-100萬(債務)=100萬(剩餘財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