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1

      阿龍某日將愛車海神號停放路邊停車格,不料遇上三寶駕駛在倒車時猛踩油門後退不慎撞擊海神號車頭,阿龍當下報警處理,一個月後警方事故初步分析研判顯示對方肇事因素為100%,但這段期間阿龍根據警方提供的對方聯絡電話和地址,一直連絡不到對方,只好自己先花錢修車,申請鄉鎮市調解對方也沒到場,阿龍對於額外支出的修車費用,煩惱著該如何追討!

案例2

     小美友人阿惠向小美借錢應急,並承諾下個月發薪水時就還錢,小美基於朋友道義並沒有要阿惠簽借據或留下擔保品,還錢時間到了,阿惠沒有主動還錢,無論小美如何催討,阿惠卻總是以很可憐的態度表示目前手頭很緊,藉口推遲,不想還錢,但阿惠的IG卻總是刊登四處遊玩享用高檔美食的照片,小美該如何才能要回借款呢?

文章標籤

漾騰嚴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