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1

      阿龍某日將愛車海神號停放路邊停車格,不料遇上三寶駕駛在倒車時猛踩油門後退不慎撞擊海神號車頭,阿龍當下報警處理,一個月後警方事故初步分析研判顯示對方肇事因素為100%,但這段期間阿龍根據警方提供的對方聯絡電話和地址,一直連絡不到對方,只好自己先花錢修車,申請鄉鎮市調解對方也沒到場,阿龍對於額外支出的修車費用,煩惱著該如何追討!

案例2

     小美友人阿惠向小美借錢應急,並承諾下個月發薪水時就還錢,小美基於朋友道義並沒有要阿惠簽借據或留下擔保品,還錢時間到了,阿惠沒有主動還錢,無論小美如何催討,阿惠卻總是以很可憐的態度表示目前手頭很緊,藉口推遲,不想還錢,但阿惠的IG卻總是刊登四處遊玩享用高檔美食的照片,小美該如何才能要回借款呢?

 

解說:

  人在道上走,困難時常有,道義算三小,最怕錢囊透。上面案例中,阿龍和小美的類似情節,想必你我都曾經遭遇過。不幸碰上了,任誰都不甘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而吞下這筆損失。有時想找人去討債潑漆,卻擔心有刑事問題,而且,若找黑道幫討,說不定該付給黑幫的服務費會比要回的要多,性價比不高;有時想說服自己就當是捐款做善事,但明明這就是違心論,自我催眠效果不大,因而日日為這筆錢睡不飽、吃不好。你若有這樣的困擾,別擔心,以下的內容將介紹如何使藉由法律的運用,使法院成為你的討債公司,進行合法討債,順利拿回屬於你的MONEY,並且加計利息!

    首先你要先分辨你想討回的這筆錢,是定期債務還是不定期債務,判斷的標準很簡單,假設是像文章一開始舉出的第二個例子,也就是當初有約定還錢日期的,就是定期債務,否則,包括第1個例子都是屬於不定期債務。不定期債務你要先後寄給對方兩封存證信函,第一封存證信函內容,就是替這筆債務訂立一個對方該還錢的日期,第二封存證信函內容,則是通知他(還錢的期限已經到了 ,他( 還是沒還錢,所以你再訂下還錢的最後通牒日期,再不還就要他好看(大誤~是:將採取法律途徑)。倘若是定期債務那麼就只要寄一封存證信函就可以了,而這封存證信函的內容,就是和剛講的不定期債務的第二封存證信函一樣的內容。

  存證信函寄出後,通常情形,縱使過了最後通牒日,對方也還是不會理你。此時,別擔心,這正是我們要的,此時你就可以檢附你寄出的存證信函和相關證據等影本,同時向法院遞 聲請假扣押 查扣他名下的所有財產 聲請發支付命令 將他的財產予以拍賣 等兩份聲請狀,並繳納訴訟費用1,500聲請假扣押1,000元,聲請支付命令500元),然後,靜待兩個禮拜到一個月左右(最快三天 ,法院就開始啟動幫你討債的程序了。

    你最早會拿到法院的假扣押裁定。假扣押的目的就是凍結他對於財產的處分,避免因為不想還你錢而脫產,拿到裁定的下一個步驟,就是要在30天內去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執行,在假扣押執行的範圍內,對方無論是對其存款、動產、不動產,股票都不能自由處分。假扣押執行不僅可以擔保你未來錢拿得回來,而且,對對方也有使他產生憂心、焦急的效果。但是假扣押執行,只是凍結他的財產,還拿不回你該取回的錢,此時,我們聲請假扣押同時一併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的功效就展現在這裡。支付命令裁定通常在聲請後一個月左右會下來,待支付命令裁定確定(20天內對方沒提出異議 ,就可向法院聲請財產強制執行了,強執行程序終了,你的錢就回來了!

    假設,對方在支付命令確定前提出異議,那也是沒有關係的,只是程序將長了一點,因為,對方所提出的異議將使你之前的支付命令聲請轉換成起訴,但最後仍是經由訴訟程序由法院作出判決,要求對方還錢!

  本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嚴律師過往協助的個案中,已有不少當事人經由這個過程,成功的討回自己的錢。不過,除了以上說明的步驟外,要順利討回自己應得的錢,後續過程仍有些許法律專業層面的眉角細節,因此如有相關的疑難雜症,歡迎您來電或來信本律師事務所洽詢、委任,以保障你自身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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