💔 千萬母湯用小孩換離婚,事後才翻悔說要爭取監護權
「律師,我們才剛協議離婚完一個月,小孩歸他,當初是想說先脫離婚姻所以小孩給他,但是我現在想要爭取小孩的監護權…」
🍓 每次聽到當事人這麼說,草莓律師都不自覺搖了搖頭。
👩🏻‍⚖️ 朋友丫,監護權雖然不是説要就要,但卻是說不要就不要了,很難再事後翻悔說我要。
👉🏻很多人會說因為婚姻太痛苦,但是對方説如果不放棄小孩監護權,休想離婚,所以就決定先離婚事後再爭取小孩回來…,可是事情不是你們想的那麼簡單,這樣的事件到了法院,開庭通常會被法官噹的很慘,因為在法院立場會覺得不就已經談好了,怎麼搞的無緣無故又來鬧事,監護權歸誰當開玩笑嗎…
⚖️但是有原則就有例外,當你發現小孩在對方那邊被不當照顧、傷害,縱使是短暫的時間,法院也會有所審酌跟變更,只是申請的一方必須就不當照顧、傷害等事實,負舉證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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